组织旅游团赴台游有奖励 赴马祖游每船最高补3万
http://life.fznews.com.cn 2015-08-12 11:43:4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福州新闻网8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福州日前制定了《2015~2017年福州市海峡旅游扶持办法》,鼓励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经福州口岸赴台湾本岛或澎湖旅游。
组织赴台游
按游客人数奖励
根据办法,福州市旅行社组织外省、市旅游团队(10人以上)经福州长乐机场口岸赴台湾本岛或澎湖旅游,在福州市星级饭店住宿并至少游览本市一家收费景区(点)的,按每名游客150元奖励;组织本市居民经福州长乐机场口岸赴台湾本岛或澎湖旅游,按每名游客100元奖励。
外省、市旅游团队由台湾本岛或澎湖返程从福州口岸入境或台湾旅游团队(含经停台湾的境外旅游团队)从福州口岸入境,由本市旅行社地接的,且在福州市星级饭店住宿并至少游览本市一家收费旅游景区(点)的,按每名游客150元奖励旅行社。
组织赴马祖游
每船最高补贴3万元
旅行社组织游客经福州港马尾客运站或连江黄岐客运站,赴马祖旅游或经马祖后再进入台湾其他地区旅游的,按以下政策奖励。
每批次100名以上(含100名):5月1日至10月31日,在马祖经停两晚及以上的,按每船(往返)3万元奖励旅行社,经停一晚的,按每船(往返)2万元奖励旅行社;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在马祖经停两晚及以上的,按每船(往返)2万元奖励旅行社,经停一晚的,按每船(往返)1.5万元奖励旅行社。
每批次100名以下:5月1日至10月31日,在马祖经停两晚及以上的,按每名游客200元奖励旅行社,经停一晚的,按每名游客150元奖励旅行社;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在马祖经停二晚及以上的,按每名游客150元奖励旅行社,经停一晚的,按每名游客100元奖励旅行社。
外省、市旅游团队须在福州市星级饭店住宿并至少游览本市一家收费旅游景区(点)后,旅行社方可申领马祖旅游奖励。